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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商住两用楼要为啥按商业用电收费
电费标准由报装性质决定产权单位可申请变更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7-11-06 14:10    网络编辑: 李亚敏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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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民宅用电,为什么要按商业的用电标准,多交一倍的电费呢?”朝阳区深房大厦是一座商住两用楼,昨天下午,这里的住户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物业要求他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缴纳电费。
  民宅却被要按商电收费
  一年前,王先生入住深房大厦,发现身边像他这样的“住户越来越少,反倒是公司越开越多”。起初,物业坚持要求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收取他家的电费,经过他与物业的反复协商,最终按照民用电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电费。不久前,深房大厦更换了物业,王先生再次被要求按照商电的标准交缴电费,否则会被拉闸断电。
  高压自管小区由物业收费
  记者从市供电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小区居民用电分为一户一表制和高压自管制两种方式。一户一表是指居民在用电过程中由供电局提供面对面的服务,一旦出现用电问题,可以直接找供电局解决;而高压自管是将整个小区看成一个自管户,由物业公司负责对本小区居民的用电统一进行调度,供电局不再负责解决具体问题。王先生所住的深房大厦就属于后者,供电部门只针对物业总电表计量收费,各户电费具体收缴工作则由物业向下自行管理。
  电费标准由报装性质决定
  目前,本市民宅用电每度收取0.48元,而工业用电每度则收取1元。市发改委价格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商住两用楼的用电收费标准是根据开发商当初报装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当初开发商将用电性质报装为居民楼,则全楼统一按照民宅用电的标准来收取电费。反之,如果报装的性质是商业楼,则全楼统一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来收取电费。
  深房大厦现物业经理李先生称,深房大厦当初报装的性质为公寓楼,整幢楼的用电是从浙江大厦“接过来的”,浙江大厦是一幢纯写字楼,一直以来,收取电费执行的是商电标准。“没办法,我们本身要交给人家的电费就高。”
  报装性质可申请变更
  记者从浙江大厦物业部田经理处证实,目前深房大厦和浙江大厦共用的总电表就设在浙江大厦,“供电部门就认这一块表,按这块表计量收费”。田经理建议像王先生这样的住户可以通过业委会做出决议,要求物业公司向电力部门申请改造住宅民用电的设施。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供电局客服热线,据工作人员解释,用电报装性质是可以做出变更的,但变更全楼的用电报装性质则必须由产权单位即开发商或物业来办理,不接受业主个人申请。
  背景链接
  本市拟取消物业代收电费
  一家物业公司的经理向记者透露,开发商在开发建设小区时,向市供电局申请的是临时施工用电。小区建设完成后,即使供电局将市政管网接到小区门口,开发商还需自行投资巨额费用来完成变电站的修建、小区内电力管网及室内电路的安装等工作,才能使小区居民转用上永久的市政用电。
  为此,某种程度上,物业代收电费是开发商遗留问题的产物。物业在收费过程中,因收费标准和用电改造等问题,往往会与居民发生纠纷。今年年底前,本市水、电、燃气等费用拟由终端服务单位,直接向小区最终用户收取,而不再由物业代收。 本报记者王琼 [我要评论]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