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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招生信息须提前备案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7-15 14:50    网络编辑: 刘春燕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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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 为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今年北京对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实行招生简章与广告备案制度,备案并在网上公示后才可招生,相关信息的公示期也从往年的一个月延长至三个月。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还开通了监督热线电话: 68987380、68987390,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投诉。
    高招录取结束后,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将进入招生高峰。据统计,目前已备案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达到49所,学校的招生简章与广告已开始在网上公示。家长和考生可通过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站(www.edu111.cn)进行查证。
    今年本市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将达到66所,全部需要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后才可招生。据民办教育协会有关负责人透露,8月前,各校将完成备案。
    市民办教育协会今年将继续组织民办高校签署招生诚信公约,向社会承诺:实事求是地公布学校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学校类型、招生类别(学习形式)、学历层次、学习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相关信息;不将招生工作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做虚假就业承诺,不以保证就业为招揽生源的手段等。
 
 
 
  来源:北京晚报